西安建筑科技大
学处室文件
西建大教〔2021〕20号
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春季学期)和第三学期(夏季短学期)教学组织
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学院及相关教学单位:
为做好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春季学期)和第三学期(夏季短学期)教学组织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周安排
1.2021-2022学年下半学年共20周,包括春季学期18周,夏季短学期“2+X”周。其中,1-16周为理论教学周,17-18周为考试周,19-20周主要进行集中实践教学环节、短期课程、创新创业和学术交流活动等,时间较长或分散的实践教学环节可利用暑期安排“X”周。
2.各专业期末集中考试周安排的期末考试课程门数原则上不得超过5门,期末集中考试周期间不得安排任何课堂教学、集中实践教学环节。
二、教学计划及教学任务安排
1.教务处根据各年级专业培养方案生成2021-2022学年下半学年全部教学计划;各专业须认真核对,对停开课程进行设置,在“实践专周”中设置实习、课程设计等整周进行的集中实践教学环节,确定起始周次。
2.教学计划核对无误,教务处统一下达教学任务,各学院应做好教师资格审查工作,完成教学任务填报。对于教学基本技能考核不合格或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教师,原则上不得安排教学任务。全面落实教授、副教授,特别是教学名师及知名教授为本科生上课,确保教授、副教授承担本科教学任务。
3.各学院应组织开课教师填写双语、全英文、混合式、新开课、开新课等计划审批表,开展任课资格审查工作,并在系统填报任务时勾选课程标签,审批表随教学任务一同报送。教务处将对通过审核并开课的各类课程进行教学检查及课堂教学效果评价,检查结果将作为学院业绩考核及教师工作量认定核算依据。
4.各学院应严格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教材建设管理要求,根据教学内容要求及时开展教材更新及日常选用工作。坚持“凡选必审、质量第一、适宜教学”原则,组织教师统一选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优先选用国家和省级规划教材、精品教材及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优秀教材等,对新选用教材的内容,所属学院必须进行统一的审核,不得选用政治立场和价值导向有问题、内容陈旧、低水平重复、简单拼凑的教材。
5.教材选用确定后,各专业须按照安排进行教材任务指定,任课教师通过“教学任务教材指定”录入课程教材信息并提交,经学院审核、教务处审批后进入学生预定环节。如教材未列入教务系统中,教师应在“新增教材申请”中导入教材信息,再进行教材指定与审核。
6.所有选用教材需经教材工作委员会审核,不符合选用要求的,须在开课前进行整改或更换。
三、辅修专业教学安排
1.下学期2020级辅修英语、法学专业学生进行第2学期课程学习,2019级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英语专业学生进行第4学期课程学习,2018级工程管理、英语专业学生继续进行毕业设计(论文)。
2.相关学院严格按照辅修专业教学计划,安排落实下学期辅修专业教学任务,随主修相关教学任务完成录入及核对工作,并于10月22日(第8周周五)前将辅修教学任务及课程设置电子版、纸版交学生交流事务科。
3.辅修课程上课时间原则上2020级为周五9-12节及周六1-10节,2019级为周六、周日1-10节。相关学院应根据本单位辅修学生的整体情况,合理安排专业课程。
四、时间安排
各学院应按照时间要求完成教学计划核对、教学任务和选用教材填报,纸质版由教务管理系统导出,经教研室主任、主管教学副院长签字,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1.教学计划核对:9月17日(第3周周五)前;
2.教学任务(含辅修)填报:10月22日(第8周周五)前;
3.选用教材填报:11月19日(第12周周五)前。
教务处
202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