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建筑科技大
学处室文件
西建大教〔2021〕26号
关于开展校级一流专业项目
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全面总结学校一流专业建设成效,准确把握“四个层次”一流专业建设进展,进一步梳理专业建设关键问题,谋划学校新一轮专业建设规划,根据《西安建筑科技大学一流专业项目实施办法》(西建大〔2018〕223号),学校现决定对2018年至2021年立项的一流专业项目开展结题验收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验收范围
本次结题验收项目包括2018年至2021年立项的课程建设类、教材建设类、实践教学类、创新创业教育类和综合建设类等五个类别的重点项目、专项项目及一般项目(子项目)。
二、工作安排
学校正式启用“一流专业建设管理评价系统”(以下简称“管理评价系统”,网址:http://ylzy.xauat.edu.cn)开展结题验收工作,重点项目和专项项目由学校负责结题验收,一般项目(子项目)由学院负责结题验收后,学校进行审查。具体安排如下:
1.项目组填报系统数据
(1)由于管理评价系统为首次启用,各项目组需根据项目立项建设任务书完成立项数据系统填报,为系统内完成项目结题提供基础数据;
(2)项目负责人组织项目组填写项目结题报告,准备支撑材料,在管理评价系统内完成结题材料填报和上传。
2.学院审核及验收
(1)督促本学院各类项目按时完成立项数据和结题材料填报,严格把控项目建设进展及研究成果的达成;
(2)组织本学院一般项目(子项目)结题验收,安排结题验收工作会议,给出结题验收意见;系统内填报本单位重点项目、专项项目、一般项目(子项目)结题验收意见。
3.教务处验收及认定
(1)组织重点项目和专项项目的结题验收,安排结题验收工作会议,给出结题验收意见,予以项目验收合格认定;
(2)审核一般项目(子项目)结题材料、成果完成情况、经费使用情况等,检查学院结题验收工作效果,予以项目验收合格认定;
(3)系统内填报全校各类项目学校结题审批意见,制文发布结题验收结果,划拨项目剩余经费,给予合格项目及其主要完成人工作认定,为教师职称评定、岗位聘任、评先评优提供依据。
三、材料要求
1.结题报告
项目组在管理评价系统完成《西安建筑科技大学一流专业项目结题报告》(附件1)线上填报;学院结题验收合格后,在管理评价系统导出结题报告。
2.支撑材料
支撑材料须全部提供电子文档并在管理评价系统上传,包括反映项目研究成果的各类材料,如研究报告、调研报告、人才培养方案、实验指导书、教学软件、论文、电子课件、获奖情况等;若研究成果为专著、教材等则应将提供其封面、版权页、目录及主要内容扫描件。
3.汇总表
学院填写《西安建筑科技大学一流专业项目结题验收结果汇总表》(附件2)。
四、时间安排
1.项目组数据填报
10月9日(第6周周六)开放管理评价系统,学校将登录账号及密码统一发送至学院;
10月22日(第8周周五)前完成立项、结题数据填报;
2.学院结题及结果报送
11月3日(第10周周三)前,学院完成本单位结题验收工作,并将汇总表及验收合格项目结题报告纸质版由主管院长签字,加盖学院公章,以学院为单位整体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行政楼211室)。
五、其它说明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做好校级一流专业建设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对于整体建设成效差、建设目标达成度低、未按期结题项目数多、结题工作敷衍塞责的学院,学校将在新一轮专业建设规划中着重削减学院专业建设经费支持;对未认定验收合格项目,项目负责人新一轮专业建设期不可新增立项,在职称评审、岗位聘任、评先评优中不予项目认定。
附件:1.一流专业项目结题报告
2.一流专业建设结题验收结果项目汇总表
教务处
202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