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建筑科技大
学处室文件
西建大教〔2021〕28号
关于做好我校2022年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审核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按照《关于做好2022年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审核工作的通知》(陕学位办〔2021〕10号)和《陕西省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陕教规范〔2020〕6号)(附件1,以下简称《办法》)要求,为做好我校2022年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范围
截至2021年已有本科在校生、未获得学士学位授权的专业,均需开展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审核工作。
二、审核程序
(一)学院自评
1.本次是《办法》执行的第一年,各学院务必认真梳理本学院各专业学士学位授权情况,与专业招生、毕业学生情况准确比对,对照《办法》中的《陕西省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审核标准》,组织相关专业填写《陕西省申请学士学位授予权专业申报表》(附件2),向本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出申请。
2.专业所在学院组织专家评审组对申请专业进行评议。
(1)专家评审组要求
专家评审组应由5-7人组成,其中2/3以上成员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应有一定数量的省级及以上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聘请校外专家人数不少于1/3且应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2)专家评审程序
①专家评审组听取申请专业自评情况汇报,现场交流质询;
集中审阅申报材料,包括师资队伍、教学条件、人才培养及教学过程、科学研究等;
③实地考察专业实验室、图书资料室,随堂听课,走访师生;
④在充分讨论、评议的基础上,根据《陕西省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审核标准》,对拟新增授权专业进行投票表决,形成评审意见,填写《陕西省拟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专家评审意见表》(附件3)。评审决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获专家组成员2/3以上(含2/3)同意的,方为通过。
⑤专家组向申请专业反馈评审意见和建议。
3.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专家评审结果,并予以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二)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
1.学院将本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无异议的申报材料和专家评审结果提交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
2.学校组织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审核会议;经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后,结果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报送申请材料至省学位委员会。
三、申报材料及时间要求
请相关学院于11月8日(第11周周一)前完成本单位审核工作,并将《陕西省申请学士学位授予权专业申报表》、《陕西省拟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专家评审意见表》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科,纸质版一式一份,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xyjk@163.com。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研读《办法》,组织做好相关专业新增学士学位授权申请审核工作,确保无疏漏、无延迟,顺利完成;并以本次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为契机,认真总结专业建设经验成果和梳理查找专业建设关键问题,加强一流专业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附件:1.陕西省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
2.陕西省申请学士学位授予权专业申报表
3.陕西省拟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专家评审意见表
教务处
2021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