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建筑科技大
学处室文件
西建大教〔2022〕9号
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秋季学期)教学组织安排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及相关教学单位:
为做好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秋季学期)教学组织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周安排
1.2022-2023学年实行两学期制,第一学期(秋季学期)共19周,自2022年8月29日(星期一)至2023年1月6日(星期五)。
2.2022级新生安全教育安排在2022年8月29日-9月2日,军事训练安排在2022年9月6日-9月19日(共14天),理论课程教学周为4-17周;2021级军事训练安排在2022年8月22日-9月4日(共14天),理论课程教学周为2-17周;2020级、2019级及建筑学院2018级理论课程教学周为1-17周。第18-19周为考试周,全校通识核心课程授课应于2022年12月23日(第17周周五)前结束。法定节假日不安排教学。
3.各专业期末集中考试周安排的考试课程门数原则上不得超过5门,期末集中考试周期间不得安排任何课堂教学、集中实践教学环节。
二、2022级培养方案维护
1.学校已根据各专业2021级培养方案做好2022级培养方案基本数据框架的搭建,各专业应于2022年6月17日(第16周周五)前在教务管理系统内完成2022级培养方案信息维护,包括课程设置修改、课程所属模块调整、各模块毕业学分要求修改等。
2.2022级培养方案正式启用后,各专业应将全部课程信息及毕业学分条件等面向学生公开,学生登录教务管理系统个人账号后可自查个人学业完成情况。同时,各学院、各专业应面向学生做好2022级培养方案解读,做好学生学业指导。
三、教学计划及教学任务安排
1.教务处根据各年级专业培养方案生成2022-2023学年上半学年全部教学计划;各专业须认真核对,对停开课程进行设置,在“实践专周”中设置实习、课程设计等整周进行的集中实践教学环节,确定起始周次。
2.教学计划核对无误,教务处统一下达教学任务,各学院应做好教师资格审查工作,完成教学任务填报,对实践专周内开设课程,需在“教学班信息”中设置“实践专周任务是否检测冲突”。
3.对于教学基本技能考核不合格或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教师,原则上不得安排教学任务。全面落实教授、副教授,特别是教学名师及知名教授为本科生上课,确保教授、副教授承担本科教学任务。
4.各学院应组织开课教师填写双语、全英文、混合式、新开课、开新课等计划审批表,开展任课资格审查工作,并在系统填报任务时勾选课程标签,审批表随教学任务一同报送。教务处将对通过审核并开课的各类课程进行教学检查及课堂教学效果评价,检查结果将作为学院业绩考核及教师工作量认定核算依据。
5.各学院应严格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教材建设管理要求,根据教学内容要求及时开展教材更新及日常选用工作。坚持“凡选必审、质量第一、适宜教学”原则,组织教师统一选用“马工程”重点教材,优先选用国家和省级规划教材、精品教材及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优秀教材等,对新选用教材的内容,所属学院必须进行统一的审核,不得选用政治立场和价值导向有问题、内容陈旧、低水平重复、简单拼凑的教材。
6.教材选用确定后,各专业须进行教材任务指定,任课教师通过“教学任务教材指定”录入课程教材信息并提交,经学院审核、教务处审批后进入学生预定环节。如教材未列入教务系统中,教师应在“新增教材申请”中导入教材信息,再进行教材指定与审核。
7.所有选用教材需经教材工作委员会审核,不符合选用要求的,须在开课前进行整改或更换。
四、辅修专业教学安排
1.下学期2019级辅修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英语专业学生进行第5学期毕业设计(论文),2020级辅修英语、法学专业学生进行第3学期课程学习,2021级计划辅修英语、法学专业学生报名将于6月份进行,根据报名修读人数,确定安排第1学期课程。
2.辅修专业课程上课时间为2021级周五9-12节及周六1-10节,2020级周六、周日1-10节,期间不安排主修专业课程教学。相关学院应根据本单位辅修学生的整体情况,合理安排专业课程,做好辅修课程与主修课程合理搭接。
五、时间安排
各学院应按照时间要求完成教学计划核对、教学任务和选用教材填报,纸质版由教务管理系统导出,经教研室主任、主管教学副院长签字,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1.教学计划和教学任务核对填报(含辅修):5月30日(第14周周一)前;
2.选用教材填报:6月6日(第15周周一)前。
教务处
2022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