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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系)及相关教学单位: 为做好学校2013年度本科教学工作量核算和报送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算内容及依据 本年度本科教学工作量包括两个学期,即2012-2013学年第2学期和2013-2014学年第1学期。工作量计算包括理论课程、通识课程、课程设计、实验(上机)及实践等教学环节,还包括开展教学法活动、本科生学业导师指导等折合工作量。具体情况如下: (1)理论课程、通识课程、跟班重修课程以实际执行教学任务和教务管理系统显示的教学班组成及网上选课人数为依据; (2)教师挂牌上课课程以教务处下发文件通知为依据,单设重修班课程以实际开班课程为依据; (3)新开课、开新课、双语课程以教学研究科备案材料为依据; (4)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教学环节以实践教学科备案的实习工作执行情况和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题目汇总表为依据; (5)实验教学环节要求具体落实到实际指导人员,以实验管理科备案的实验进程表为依据; (6)教学法活动以教研室记录为依据,学业导师指导以学业指导教师工作日志为依据; (7)监考教师原则上以教务管理系统考试管理模块安排情况为依据,进入考试院的课程监考不得重复计算; (8)课外素质教育学分以校团委相关文件认定为准,创新创业竞赛、SSRT指导以创新工程办公室按相关文件认定审核为准; (9)返外聘教师工作量以人事处审核结果为准。 详细计算方法可参照《教师本科教学工作量分类及计算方法(文件摘录)》,可登录教务网“资料下载”栏目下载电子版。 二、工作核算要求 各院(系)和相关教学单位应对本单位本年度所承担的本科教学环节相关教学工作量认真核算,严格把关。本年度各类教学任务及各课程学生网上选课情况已从教务管理系统中导出,详见附表1,供核查工作量时参考。核算时应按以下要求进行: 1.对各类本科教学工作量使用统一Excel表格进行核算(见附件2),并按规定格式进行分类统计,详细要求见填报说明。 2.审核教学法活动记录、教师工作日志等相关工作量认定的佐证材料,并进行归档后备查。 三、报送要求 请各院(系)和相关教学单位高度负责、实事求是,认真审核每位任课教师的教学工作量,并于12月5日(第14周周四)前将本单位工作量汇总结果报送教务处教学信息管理科。 报送时电子版可发送至邮箱xauatxinxi@163.com或采用QQ传输,纸质版需经主管领导签字确认加盖单位公章。 (附表不下发纸质版,请从教务处网站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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