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及时完成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开设课程课表编排工作,教务处对课表编排进行了详细安排,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课表编排总体情况
本次课表编排涉及全校1277位任课教师,教务处已于2014年12月3日完成了下学期草堂校区及雁塔校区公共课程、教师挂牌上课课程、跨院(系)开课课程的安排,并已对下学期因法定节假日占用上课时间的课程进行了补课安排。建筑、艺术学院课表自行编排,全部排课工作计划于17周结束。
二、本次课表编排与以往工作不同之处
为进一步落实教学管理工作重心下移,本次课表编排在上学期试点的基础上,推行院(系)自主编排三校区全部专业课程课表,具体要求如下:
1.各学生院(系)应根据任课教师具体要求,对雁塔、草堂校区所有专业的课程进行课表编排,包括含实验上机环节及辅修专业课程。
2.专业课表编排时不能改动各专业班级已由教务处统一排定课程,如大学物理实验、大学体育、无机化学实验及跨院(系)开设课程,如因改动已排定的课表时间引起个别课程教学安排混乱,由学生院(系)自行与开课院(系)协商解决。
3.草堂校区含上机环节课程课表编排方法由教务处安排的院(系)协调人具体指导,机房资源已分配至各个院(系),请按需使用,杜绝教室资源浪费,具体分配情况详见附表。
4.草堂校区多媒体及普通教室资源不再按院(系)分配,可直接使用,雁塔校区教室资源已在系统中分配,排课时可按需调用。
5.下学期国家法定节假日8周五(五一)当天不允许进行课程安排,请统筹安排各专业上课周次,保证班级课表合理性。
6.周三9、10节,周五7-10节(雁塔校区9-10节),周六1-8节为2012、2013级辅修专业上课时间,如有学生报名参加辅修课程,学生院(系)安排专业课程上课时应尽量避开。
三、院(系)排课注意事项
1.时间要求
院(系)排课时间:12月8日(第14周一)-12月15日(第15周一)。
各院(系)(建筑、艺术除外)请按工作要求将本院(系)课程编排完毕,确保无误,并在截止日期上午12点前将本院(系)开设课程的全部任课教师课表及各年级专业班级课表打印后送交教务处教学信息管理科统一审核。
教务处将根据各院(系)上交的教师课表统筹安排,对上课时间、地点不合理的课程进行调整,并酌情安排通识课程上课时间地点。
建筑、艺术学院应保证于12月26日(第16周五)前将本学院课程编排完毕。
2.组织协调安排
教务处与各院(系)排课过程组织协调人分配如下:
王豪(机电),张雪(文学院),金倩(信控),孙永超(土木),王玉洁(材料、理学院),毛晶莹(管理、环境)、何煦(冶金、体育系),排课过程中如有问题可直接联系相关人员。
请各院(系)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完成此项工作。
附表:各校区教室资源分配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