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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系)及相关教学单位: 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开设课程课表已基本编排完毕,正式课表将于17周下发,学生网上选课将同时开展。现将课表核查及发放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表核查 正式课表下发前,各位任课教师及院(系)应在12月18日-25日(第15周四-第16周四)期间对课表进行核查,要求如下: 1.教师课表核查采用教师网上自行核对方式,开课单位应及时通知并督促本单位任课教师登录教务管理系统选择“信息查询-教师课表查询”栏目核查个人课表。 2.学生院(系)应对本单位专业班级课表进行核查,要根据下学期培养计划安排情况,防止漏课、缺课,保证学生每周上课学时及时间分布均匀合理,避免出现个别专业周学时过多或过少情况,尤其要保证高年级学生上课课表合理性。 二、课表调整 教师及各开课单位如发现课程学时有误、教学安排不合理,可申请对课表进行微调,具体要求如下: 1.若调整本院(系)课程,可直接到所在院(系)教学办公室调整;若调整跨院(系)课程,应由开课院(系)教学管理人员协助制定合理可行的调整方案,并登记《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课程安排调整申请汇总表》(详见附表),于2014年12月25日(第16周四)下午17:00前送交教务处教学信息管理科统一调整。 2.课表调整时应充分保证学生教学效果,避免学生早上1.2节无课,如需调整其他课程上课时间需征得相关教师同意。挂牌上课,大学体育或有设计、实验、上机环节的课程一般不得调整,学生选课开始后一般不再进行课表调整。 三、课表发放 1.网上核查结束后,教务处统一打印正式课表并下发至开课单位。 2.开课单位应在纸质版正式课表加盖公章后发放至教师本人,并做好签领工作。 3.建筑及艺术学院可根据专业课程要求在学生选课之前自行安排课表网上核查确认及发放时间。 由于我校教学组织涉及多个校区,课表编排时有可能无法满足所有任课教师的排课要求,请相关教师克服自身困难,做好下学期课程教学相关准备工作。 附表:《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课程安排调整申请汇总表》(跨院(系)课程微调登记) (电子版请登录教务处网站“资料下载”栏目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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