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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籍管理

关于做好本学期本科生学籍审查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4-09-19    点击数:    来源:

各院(系)及相关部门:
    学籍审查是学校对学生学业精细化管理的重要途径,为了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籍审查及说明
    1.对第一次因学习成绩达到退学规定的学生,可视其不及格课程分布学期和开设校区等情况,给予一次试读机会,由院(系)填写《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学生学籍异动审核表》并明确试读意见。学生和家长必须填写《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学生试读申请表》(见教务处网站“资料下载”栏目,下同),签字承诺“若第二次因学习成绩达到学校退学规定,将自愿无条件接受退学处理”。
    对已是第二次因学习成绩达到退学规定的学生,必须做退学处理。
    2.对未请假离校连续两周、休学或保留学籍期满未复学、开学逾期两周不报到或不注册等学生,各院(系)应及时了解学生具体情况,并形成处理意见。
    3.对应征入伍的学生,院(系)应督促其及时办理保留学籍等相关手续。
    4.对2015届毕业生要按照培养方案严格审查其学分获得情况,督促有不及格课程的学生及时参加课程补考或重修。学生经补考或重修后,可根据个人不及格课程和获得学分等情况申请延长学制。
    请各院(系)将学籍审查处理等相关材料于9月30日(第4周周二)前报送教务处教务科。
    二、本硕连读学生学籍审查
    各相关院(系)应严格按照《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本硕连读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西建大[2013]80号)中相关条款对本单位本硕连读学生上一学年的成绩分年级进行审查,并填写《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本硕连读学生资格审查报送表》。对取消本硕连读资格转为普通本科生的学生,各相关院(系)应及时填报《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学生学籍异动审核表》等相关材料。
    请相关院(系)严格按规定审查,将本硕连读学生学籍审查处理等相关材料,于9月30日(第4周周二)前报送教务处教务科。
    三、本科生运动员和文艺特长生资格审查和奖励加分
    1.资格审查和成绩录入
    体育系和校团委应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规定,对各类本科生运动员和文艺特长生逐一进行资格审查,填写本学期《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文艺特长生/本科生运动员名单汇总表》,将纸质版表格签字盖章后连同电子版表格报送教务处教务科。
    体育系和校团委应对学生相关通识课程成绩进行评定并录入教务管理系统,打印相关通识课程成绩单(一式两份),于9月22日(第3周周一)前报送教务处教务科,作为奖励加分依据。对审查未通过的学生,相关通识课程总评成绩按“0”分记,并标注“取消资格”。
    2.奖励加分申请
    本科生运动员和文艺特长生应登录教务管理系统,查询本人相关通识课程成绩,自主填写《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本科生运动员/文艺特长生课程成绩奖励加分方案》,于9月26日(第3周周五)前将纸质表格(一式两份)报送体育系或校团委。申请对以往学期课程加分的学生必须附经体育系或校团委审核的省级及以上比赛获奖证明。
    若学生发现漏登成绩或对成绩有异议,应及时与体育系或校团委进行核实。学生逾期不报、漏报或证明材料不全等,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补报。
    3.材料报送
    体育系和校团委应于9月30日(第4周周二)前将审定的奖励加分方案等统一报送教务处教务科。
    请各院(系)及相关部门认真执行相关文件规定,严格审查,以生为本,并按要求及时报送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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