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院、管理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西藏自治区入学藏族本科生学习培养工作,根据《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关于西藏自治区入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补充规定》(西建大[2008]19号)的相关规定,现开展对西藏自治区入学藏族本科生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成绩修正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流程及职责
1. 修正学生名单确认[10月19日(第7周周一)]
教务处将招办提供的西藏自治区入学藏族本科生数据进行汇总,并与学生所在学院进行名单核对,保证学生名单无误。
2. 学生原始成绩报送[10月22日(第7周周四)前]
学生所在学院依照学生名单,提供学生名单核对结果、每生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纸质版成绩单及学生在校期间成绩总表作为成绩修正依据。
3.学生成绩修正录入[10月26日(第8周周一)前]
教务处依照相关规定对符合条件学生在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所学每门课程(不含网络通识课、辅修课程)成绩进行修正,并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同时将加分过程在教务网进行公示。
4.修正成绩确认归档[10月30日(第8周周五)前]
学生所在学院应提醒相关学生及时登录教务管理系统个人账户,对修正后的成绩进行确认。教务处最终将修正方案以书面形式返给学生所在学院,以便学院对学生成绩进行整理归档。
二、成绩修正原则
1.成绩修正课程对象为符合条件学生在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所学每门课程(不含网络通识课)成绩。具体计算公式为:修正后成绩=
2.如学生原始成绩≥36分且已参加开学初补考,原则上仍在其原始成绩基础上进行成绩修正。
3.如学生原始成绩<36分且已参加开学初补考,同时补考成绩≥36分,则在其补考成绩的基础上进行成绩修正。
请相关学院认真执行相关文件规定,按规定时间报送相关数据,并督促学生随时关注个人成绩,切实做好此项工作。
附件:西藏自治区入学藏族本科生名单
http://jwc.xauat.edu.cn/uploadfile/2015/1019/20151019051252790.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