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本科生校内转专业实施细则》(西建大〔2014〕70号),学校将开展2015级本科生校内转专业工作,本次转专业仍通过教务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接收计划
各院(系)在转专业基本规定单科最低成绩高于65分、跨院(系)转专业不得有补考门次等基础上,对接收转专业学生平均学分绩点、专业排名、单科成绩、降级及笔试课程等提出了相应要求。各专业具体接收计划详见附件1,部分院(系)主要接收条件说明:
建筑学院:拟接收10人,须降级,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专业年级前5%,加试《美术》。
土木学院:拟接收62人,无降级要求,平均学分绩点≥3.0,且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专业年级前15%。
环境学院:拟接收50人,平均学分绩点≥2.5,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专业要求英语及高数成绩均大于等于75分。一学期需要补修的必修课程超过3门的学生转入后须降级。
管理学院:拟接收32人,须降级,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要求计算机基础成绩大于等于70分。
二、学生网上报名
本次转专业面向我校2015级在籍本科生,凡未注册、受过处分、休学、已转过专业等学生不得申请。平均学分绩点、专业排名、单科成绩等以教务管理系统中数据为准,学生应注意核实,并按要求进行网上转专业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4月29日(第8周周五)12:00-5月6日(第9周周五)下午6:00,符合相关专业接收条件的学生,应在上述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逾期无法补报。
2.报名流程:学生利用个人帐号登录教务管理系统,点击“活动报名→转专业报名”,进行网上报名。拟申请转入专业应与学生本人高考录取时招生科类一致,每名学生仅限填报一个。
学生报名前应查看相关专业接收条件,慎重选择转入专业,注意转入专业笔试考核及降级要求等。申请转入建筑学院、土木学院、信控学院建筑电气与智能化专业的学生,应与所在院(系)核实,确保专业排名满足要求。专业排名应按累计平均学分绩点排序。
三、主要工作节点
学生网上报名结束,后续转专业相关工作初步安排在5月7日(第9周周六)-6月1日(第13周周三),资格审核、笔试考核、综合素质面试遴选标准及进入面试学生名单等相关信息,将通过教务处网站及学工在线微信公众号等进行发布公示,请相关学生及时关注查看。
1.数据汇总整理:5月7日-9日(第9周周六-第10周周一),教务处将网上转专业报名学生平均学分绩点、专业排名、单科成绩等相关数据整理,分发到学生所在院(系),由所在院(系)进行审核推荐。
2.推荐资格审核:5月10日-12日(第10周周二-周四),学生所在院(系)对申请转专业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后,将审核结果及时在网站公布。审核通过学生按拟转入专业要求参加相应科目的笔试考核。
3.笔试考核:5月16日-17日(第11周周一-周二),《美术》等笔试考核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要求笔试考核的专业,根据笔试成绩等遴选进入面试学生名单;无笔试考核要求的专业,根据实际报名人数、拟接收人数、单科成绩、平均学分绩点、专业分布等遴选进入面试学生名单。
4.面试学生遴选:5月18日-19日(第11周周三-周四),教务处公布各专业面试遴选标准及进入面试学生名单。
5.综合素质面试:5月23日-24日(第12周周一-周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转入院(系)根据教务处分发的各专业进入面试学生名单,组织综合素质面试及相应考核,初步确定转专业学生名单。
6.名单公示及确定:5月26日-6月1日(第12周周四-第13周周三),初步确定的转专业学生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教务处将于下学期开学初(9月7日-9日),根据学生本学期的成绩和表现等,审核确定最终转专业学生,并按规定办理学籍变动等相关手续。
四、院(系)相关工作
院(系)应成立转专业工作小组,负责做好转出学生审核推荐及转入学生综合素质面试等相关工作。
1.转出院(系):根据教务处分发的报名学生情况,按照转入专业接收条件等进行审核推荐,将推荐结果在院(系)网站进行公示,同时将《2015级本科生校内转专业审核推荐情况表》(见附件2,含电子版),连同学生成绩总表,经核实并签字盖章后,于5月12日(第10周周四)18:00前报教务处教务科,不符合转入专业接收条件的学生一律不予推荐。
2.转入院(系):根据进入各专业面试学生情况,组织安排综合素质面试及相应考核。面试结束后,将参加面试学生的面试及相应考核成绩、接收结论等签字盖章,于5月25日(第12周周三)12:00前报教务处教务科(含电子版),由教务处审核后统一公示。
为确保转专业工作公平、公开、公正且顺利进行,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各环节工作。各院(系)要高度重视,提前排查学生转专业意向,指导学生理性选择专业,并做好相应解释说明。按照各阶段工作节点安排及要求,做好本次转专业工作。
转专业工作咨询电话82202287,学生网上报名操作咨询电话82202241。对于转专业过程相关情况可及时通过教务处网站“在线咨询→处长信箱”栏目进行实名举报。
附件: 1.2015级本科生校内转专业接收计划一览表
2.2015级本科生校内转专业审核推荐情况表
教 务 处
2015年4月28日